

一、澄清内容
澄清内容:对招标文件第4页招标邀请函一、项目基本情况:预算金额:683903.10元,最高限价:605254.24元,(2)本项目中介预算含税工程造价为683903.10元,其中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6369.97元。报价上限价为中介预算含税工程造价下浮11.5%,即683903.10×(1-11.5%)=605254.24,报价超过上限价605254.24元或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小于16369.97元均按无效标处理。
更正为:预算金额:671947.00元,最高限价:594673.10元,(2)本项目中介预算含税工程造价为671947.00元,其中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6369.97元。报价上限价为中介预算含税工程造价下浮11.5%,即671947.00×(1-11.5%)=594673.10,报价超过上限价594673.10元或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小于16369.97元均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人:中山市南头镇水务事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