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泛在低空技术应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受安阳市坤鹏无人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5G泛在低空技术应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2025年5月20日0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准时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编号 |
ZXCD-2025-GK0201-2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河南国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鑫恒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安阳市城建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500676713123L |
91410500763109012M |
9141050074074497X6 |
|
评标总得分 |
78.98分 |
77.14分 |
65.52分 |
|
投标报价(元) |
2748585.56 |
2799907.19 |
2816348.66 |
|
项目经理 |
敦志峰 |
李帅旗 |
李国平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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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价(元) |
3152409.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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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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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河南国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敦志峰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豫2412022202309767 |
2 |
河南鑫恒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李帅旗 |
项目经理 |
一级建造师 |
豫 14120202100614 |
3 |
安阳市城建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李国平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豫2412022202304296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竣工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 |
1 |
河南国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
2 |
河南鑫恒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安阳市文峰区昌泰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电力工程) |
安阳惠民住房保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4月 |
12303536.53元 |
林州市人民医院医养服务中心配电工程 |
林州市人民医院 |
2024年3月 |
3584662.42元 |
||
3 |
安阳市城建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林州市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项目西区(一期)电力工程 |
林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 |
23805600元 |
1.3、其他荣誉奖项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国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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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最高质量奖项 |
/ |
安全文明奖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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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先进企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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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
/ |
|
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获奖情况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鑫恒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2 |
最高质量奖项 |
/ |
安全文明奖项 |
/ |
|
建筑业先进企业 |
/ |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
/ |
|
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获奖情况 |
李帅旗被评选为2023年度安阳市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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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安阳市城建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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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高质量奖项 |
/ |
安全文明奖项 |
/ |
|
建筑业先进企业 |
/ |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
/ |
|
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获奖情况 |
/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河南濡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经理王保磊2024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商务标得分 |
信誉标得分 |
技术标得分 |
总得分 |
1 |
河南国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57.00 |
0 |
21.98 |
78.98 |
2 |
河南鑫恒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53.36 |
1.5 |
22.28 |
77.14 |
3 |
安阳市城建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43.36 |
0.5 |
21.66 |
65.52 |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公示时间 |
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3日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市坤鹏无人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子雨
电话:17837203211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海松
电话:0372-3799777